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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trackback="http://madskills.com/public/xml/rss/module/trackback/"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channel><title>手机数据恢复|短信数据恢复|电子取证</title><link>http://www.wdsos.com/</link><description>025-85156115 13813824669</description><generator>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1.8 Arwen Build 81206</generator><language>zh-CN</language><copyright>南京西数科技有限公司 025-85156115 66865558</copyright><pubDate>Wed, 16 Feb 2011 14:41:45 +0800</pubDate><item><title>南京南瑞自动化薛先生日立硬盘开盘数据恢复成功</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hardwarefault/103.html</link><pubDate>Wed, 16 Feb 2011 14:08:34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hardwarefault/103.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南京南瑞自动化薛先生日立硬盘数据恢复成功!客户的电脑硬盘在正常试用下，关机后在开机，发现不认盘了！南京西数工程师通过检测后发现，客户的笔记本硬盘电机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在通过与客户沟通后，工程师马上为其进行了开盘数据恢复，在工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将客户所需数据全部恢复出来！型号：HD18044200G&nbsp; S/N:KNB621007374</p>]]></description><category>开盘恢复案例</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hardwarefault/103.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103</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103&amp;key=ec7e6f85</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安徽芜湖市三星手机数据恢复成功</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102.html</link><pubDate>Mon, 26 Jul 2010 18:01:40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102.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安徽芜湖市三星手机数据恢复成功。客户的手机由于误删除导致数据丢失，工程师通过检测发现客户的手机有大量的覆盖现象，因此对数据恢复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在工程师的认真操作下，凭借着多年的数据恢复经验，最终将客户所需数据恢复出来，成功率85% 。</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数据恢复案例</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102.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102</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102&amp;key=82cd6268</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手机数据恢复</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101.html</link><pubDate>Fri, 23 Jul 2010 12:25:47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101.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手机数据恢复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br />&nbsp;&nbsp;&nbsp; 一：手机不能与电脑相连（目前暂不提供恢复）手机没有数据线接口，不能与电脑相连，但是需要恢复手机存储芯片里的短信、通讯录等资料。无法在电脑平台上使用常规方法直接恢复。需要将手机上的FLASH芯片焊接下来后使用专门的设备读取数据。因此，此种故障恢复的费用相对较高，而且会破坏手机。（目前暂不提供恢复）&nbsp;&nbsp;&nbsp; 二：手机可以与电脑相连，手机可以被电脑正常识别（目前可以恢复）手机有数据线接口，能被WINDOW平台正常识别，连接电脑后能识别出盘符，此类故障恢复起来相对容易，费用也最低。而且成功率最高。</p><p>&nbsp;</p><p>&nbsp;&nbsp;&nbsp; 三：手机外置SIM卡（即手机号）内容恢复（目前可以恢复）客户重要信息保存在SIM卡，与手机无关。此类故障需要使用专门的设备读取SIM卡，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数据恢复操作。(目前可以恢复）</p><p>&nbsp;</p><p>&nbsp;&nbsp;&nbsp; 四：手机内存卡文件恢复。（目前可以恢复）手机内存卡如：CF卡，SD卡。存储的照片和文档丢失或者损坏。此类故障是最简单的故障。收费也最便宜。（目前可以恢复）</p><p>&nbsp;</p><p align="left">友情提醒：</p><p align="left">&nbsp;&nbsp;&nbsp; 手机及手机卡上短信、通讯录、重要文档被误删除格式化等，(短信,电话薄,照片,录像,文件)<br />通过手机数据恢复工具，专业恢复：手机已删除的短信/已发送的短信/丢失的电话薄/丢失的通话记录/删除的照片/删除的文件等。<br />&nbsp;&nbsp;&nbsp; 发现重要手机数据丢失后，请立即关闭手机电源，不要再开机，防止接收新的短信，也不要在编辑信息发送等，防止丢失的数据进一步受损。</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技术资讯</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101.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101</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101&amp;key=9cf4d571</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硬盘出现不明坏道时的修复方法</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question/100.html</link><pubDate>Thu, 01 Jul 2010 16:08:09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question/100.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br />硬盘工作声音怪异 　　</p><p>　　值班的时候有一位网友询问我们，自己的电脑在打开、运行或拷贝某一文件、程序时，硬盘的操作速度相比以前变得很慢，并且长时间反复读盘，然后出错，或Windows提示&ldquo;无法读取或无法写入文件&rdquo;，严重时出现蓝屏等现象，打开机箱时可以听到硬盘读写的声音由原来的&ldquo;嚓嚓&rdquo;的摩擦声变为不正常的声音。 　　</p><p>　　使用系统下的硬盘扫描时出现红色的&ldquo;B&rdquo;的标记，格式化硬盘时，到某一进度停滞不前，最后报错退出。对硬盘用&ldquo;Fdisk&rdquo;命令进行分区时，到某一进度会反复进进退退，不能完成，询问朋友后得知可能是硬盘出现了坏道，但是不知道可不可以修复。 　　</p><p>　　针对以上情况，小编认为，首先这位网友首先应该确认硬盘的坏道是逻辑坏道还是物理坏道，方法很简单，使用启动盘启动到DOS下，执行&ldquo;scandisk x:&rdquo;（X为盘符），Scandisk程序便会检查硬盘，对产生的逻辑坏道会自行弹出对话框，选择&ldquo;Fix it&rdquo;对逻辑坏道进行初级修复。如扫描程序在某一进度停滞不前，那么硬盘就有了物理坏道。</p><p>　　逻辑坏道，小问题 　　</p><p>　　对于物理坏道，我们应采用隔离的办法，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防止坏道进一步扩散为目，对于逻辑坏道，我们可以尝试修复一下，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逻辑坏道的修复相对简单，我们自己就可以进行了。 　　</p><p>　　正常启动后回到Windows下，进入&ldquo;我的电脑&rdquo;中选择有逻辑坏道的硬盘，单击鼠标右键，选择&ldquo;属性&rdquo;&rarr;&ldquo;工具&rdquo;&rarr;&ldquo;开始检查&rdquo;就弹出&ldquo;磁盘扫描程序&rdquo;，选中&ldquo;完全&rdquo;并将&ldquo;自动修复错误&rdquo;打上勾，单击&ldquo;开始&rdquo;，就开始对该分区进行扫描和修复。 　　</p><p>　　如果系统在启动时不进行磁盘扫描或已不能进入Windows系统，我们也可用软盘或光盘启动盘启动电脑后，在相应的盘符下，如&ldquo;A：&rdquo;下运行Scandisk *：(注：*为要扫描的硬盘盘符)，回车后来对相应需要扫描修复的硬盘分区进行修理，对于一般的逻辑坏道，以上方法基本上都是可以修复的。</p><p>　　损失空间,求稳定 　　</p><p>　　如果是物理坏道的话可能要麻烦一点，但是如果硬盘还在保修的话，我么可以直接去找销售商解决，如果已经没有质保，那么就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了，最常见要数分区魔术师软件修复了。通过对硬盘的重新分区，隐藏有物理坏道的硬盘空间，对其实行隔离。 　　</p><p>　　具体的作法：启动PM，选中&ldquo;Operations&rdquo;菜单下的&ldquo;Check&rdquo;命令，对硬盘进行直接扫描，标记坏簇后，选中&ldquo;Operations&rdquo;菜单下的 &ldquo;Advanced&rdquo;&rarr;&ldquo;bad sector retset&rdquo;，最后把坏簇分成一个独立的分区，再通过&ldquo;Hide partiton&rdquo;命令将分区隐藏。 　　</p><p>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用FDISK和格式化命令format，首先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先把有用的资料考出来，然后把硬盘先用FDISK分成一个盘，再用format进行格式化，当碰到无法修复的坏块时面对format总是试图修复，这时记录下进行的百分比.然后按CTRL+BREAK强行终止任务，用磁盘总容量&times;百分比，得出这部分正常的磁盘容量。<br />&nbsp;</p><p>文章来源：硬盘数据恢复|服务器数据恢复|RAID5数据恢复|服务器RAID数据恢复-唯实厦门数据恢复公司</p>]]></description><category>数据恢复常见问题</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question/100.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100</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100&amp;key=5006db5f</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北京王先生 苹果手机 iphone 一代 更新固件通讯录恢复成功！</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9.html</link><pubDate>Sat, 26 Jun 2010 18:37:44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9.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北京王先生 苹果手机 iphone 一代 更新固件通讯录恢复成功！</p><p>手机：iphone 一代</p><p>问题：使用itunes更新升级固件，越狱之后通讯录丢失。</p><p>恢复：使用专业设备成功恢复通讯录。</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数据恢复案例</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9.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9</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9&amp;key=d235f3e7</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北京王先生 苹果手机 iphone 一代 更新固件通讯录恢复成功！</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8.html</link><pubDate>Sat, 26 Jun 2010 18:37:44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8.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北京王先生 苹果手机 iphone 一代 更新固件通讯录恢复成功！</p><p>手机：iphone 一代</p><p>问题：使用itunes更新升级固件，越狱之后通讯录丢失。</p><p>恢复：使用专业设备成功恢复通讯录。</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数据恢复案例</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8.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8</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8&amp;key=fb6c5101</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杭州NOKIA N81手机摔坏通讯录恢复成功</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7.html</link><pubDate>Sat, 26 Jun 2010 18:34:49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7.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杭州NOKIA N81手机摔坏通讯录恢复成功</p><p>客户手机型号：n81&nbsp; nokia</p><p>故障：手机掉在地上，摔坏了。屏碎了，手机也变形了裂开了。</p><p>数据恢复：通过设备直接读取字库芯片，所有重要通讯录短信照片完整恢复。</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数据恢复案例</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数据恢复/97.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7</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7&amp;key=8270fbb1</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Technews/96.html</link><pubDate>Mon, 21 Jun 2010 16:02:06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Technews/96.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span class="postbody"><font size="2">第一章　总则 <br /><br />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br /><br />　　第二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br /><br />　　第三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和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信息和信息系统应当达到的基本的安全保护水平等因素确定。 <br /><br />　　第四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br /><br />　　（一）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br /><br />　　（二）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br /><br />　　（三）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br /><br />　　（四）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br /><br />　　（五）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br /><br />　　第五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个人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br /><br />　　（一）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br /><br />　　（二）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必要时，国家有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可以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br /><br />　　（三）　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br /><br />　　（四）　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br /><br />　　（五）　第五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或者专门机构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br /><br />　　第六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br /><br />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br /><br />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br /><br />第二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安全管理 <br /><br />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有关标准，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br /><br />　　第八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据已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信息系统建设。 <br /><br />　　第九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等级保护职责： <br /><br />　　（一）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 <br /><br />　　（二）　建立健全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br /><br />　　（三）　落实安全等级保护技术标准要求； <br /><br />　　（四）　定期进行安全状况检测和风险评估； <br /><br />　　（五）　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的等级响应、处置制度； <br /><br />　　（六）　负责对信息系统用户的安全等级保护教育和培训； <br /><br />　　（七）　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等级保护职责。 <br /><br />　　第十条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选择具有国家相关技术资质和安全资质的测评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测评，符合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br /><br />　　第十一条　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检测评估服务。 <br /><br />　　测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br /><br />　　第十二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自系统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填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r /><br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原备案机关。 <br /><br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掌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管理。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应通知其予以纠正。 <br /><br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监督、检查第三级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等级保护职责的情况。 <br /><br />　　对安全保护等级为三级的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安全保护等级为四级的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br /><br />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发现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等级保护职责或未达到安全保护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其整改。 <br /><br />　　第三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保密管理 <br /><br />　　第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应当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 <br /><br />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br /><br />　　第十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按照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三个级别，其总体防护水平分别不低于三级、四级、五级的要求。 <br /><br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系统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和系统的保护级别。 <br /><br />　　第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审批备案、运行维护和日常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br /><br />　　第十九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对已投入使用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组织检查和测评。发现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系统保护措施不符合分级保护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应当通知系统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限期整改。 <br /><br />　　对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系统，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系统测评；对绝密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系统测评。 <br /><br />第四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密码管理 <br /><br />　　第二十条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密码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被保护对象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重要程度，被保护对象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涉密程度，被保护对象被破坏后的危害程度以及密码使用部门的性质等，确定密码的等级保护准则。 <br /><br />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采用密码进行等级保护的，应当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 <br /><br />　　第二十一条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密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等，应严格执行国家密码管理的有关规定。 <br /><br />　　第二十二条　要充分运用密码技术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采用密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和信息系统进行保护的，密码的设计、实施、使用、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应当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采用密码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和信息系统进行保护的须遵照《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密码分类分级保护有关规定与相关标准。 <br /><br />　　第二十三条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中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对重要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评。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密码管理相关规定或者未达到密码相关标准要求的，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br /><br />第五章　法律责任 <br /><br />　　第二十四条　三级、四级信息系统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br /><br />　　（一）　未按本办法规定报请备案、审批的； <br />　　（二）　未按等级保护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系统安全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的； <br />　　（三）　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 <br />　　（四）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 <br />　　（五）　违反密码管理规定的； <br />　　（六）　违反本办法和其他规定的。 <br /><br />　　第六章　附则 <br /><br />　　第二十五条　军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军队的有关法规执行。 <br /><br />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font></span></p>]]></description><category>数据安全技术文章</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Technews/96.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6</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6&amp;key=07882158</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凭借一条短信打赢一场官司</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95.html</link><pubDate>Mon, 21 Jun 2010 15:59:47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95.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谭某借钱不还，被万某诉至法院。在庭审中，被告谭某辩称原告万某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罗湖法院在一审时认定，原告曾向被告手机号码发送的要求还款的短信，是这宗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遂判决被告依法还钱。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获悉，该案经过二审仍维持原判，并发生法律效力。 <br /><br />　　2005年12月20日，被告谭某因其母亲生病、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万某借款3万元，并于借款当日给原告出具借条，约定一年内归还借款。但此之后，被告仅于2008年2月偿还了5000元，剩余借款一直未归还。原告诉至罗湖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在法院的庭审中，被告谭某承认借款事实，但同时辩称，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诉讼时效成了本案争议的焦点。 <br /><br />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借条约定了被告履行债务的届满日为2006年12月20日，故原告依法应于2008年12月20日之前向被告主张权利。期间，原告曾于2007年7月27日向被告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要求还款，使诉讼时效于当日中断。庭审中，主审法官拨打该手机号码，被告也当场确认，此手机号码当时确实为其本人在使用。但被告提出，短信属于电子证据，极易被更改，故对原告所发短信是否被更改提出质疑。 <br /><br />　　法院审理认为，因手机短信发送后，其内容会自动录入手机ＳＩＭ卡。故本案中，原告向被告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进行催款，且在手机里保存了短信记录。原告已通过自己积极主动的行为，使诉讼时效于当日中断。诉讼时效应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而被告的反驳主张，并没有证据支撑，难以采信。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之规定：&ldquo;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rdquo;。因此，本案诉讼时效应在 2007年7月27日因原告发送具有数据电文性质的催款短信主张权利而中断，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9年7月27日。原告于2009年1月19日起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据此，被告的抗辩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于是，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 <br /><br />　　一审判决后，被告谭某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span class="postbody"><br /></span></p>]]></description><category>手机技术资讯</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手机技术资讯/95.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5</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5&amp;key=257d09bc</trackback:ping></item><item><title>为毁灭证据，一男子吞下U盘</title><author>a@b.com (admin)</author><link>http://www.wdsos.com/Technews/94.html</link><pubDate>Mon, 21 Jun 2010 15:58:25 +0800</pubDate><guid>http://www.wdsos.com/Technews/94.html</guid><description><![CDATA[<p><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width="90%" align="center">    <tbody>        <tr>            <td class="quote">在纽约美国财务部检察局（USSS）特工的一次突袭搜查中，一位嫌疑人采取了大胆而特别的行动，企图毁灭证据：他抢过特工收集到的一个U盘，然后一口吞下肚子。 <br />            <br />            法庭起诉书显示，这位名叫Florin Necula的男子于1月21日被捕，随后被传唤到特勤局办公室询问。在办公室里，Necula突如其来的抢过一个Kingston U盘吞下去。对此行为，一位Kingston经理表示不清楚胃酸是否会破坏U盘，因为他们从未有吞咽U盘的实践，并认为这一经历是十分痛苦的。显然，被吞下去的U盘并没有被咀嚼过，纽约市区医院的医生通过手术将其从肚子内取出。</td>        </tr>    </tbody></table><span class="postbody"><br /></span></p>]]></description><category>数据安全技术文章</category><comments>http://www.wdsos.com/Technews/94.html#comment</comments><wfw:comment>http://www.wdsos.com/</wfw:comment><wfw:commentRss>http://www.wdsos.com/feed.asp?cmt=94</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wdsos.com/cmd.asp?act=tb&amp;id=94&amp;key=18efaede</trackback:ping></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