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 2025年12月23日是中国价格协会成立45周年纪念日。一个月前,应中国价格协会领导之约,写一篇纪念中国价格协会成立45周年的文章,5000字以内。中国价格协会1980年成立,我1995年作为特邀理事进入中国价格学会,2001年学会改名为协会后任副会长到2015年任会长,对价格协会的发展较为了解,有些感触。整理了手头的一些资料,写得长了点,成了史料,不忍删除。好在网络容量大,现全文登载如下,供价格系统的同事和有兴趣的朋友们作资料查阅。
因改革生随改革兴
——-纪念中国价格协会成立45周年
陈峻(中国价格协会原会长) 今年12月23日是中国价格协会(学会)成立45周年纪念日。自1980年成立中国价格学会(后改协会)以来,中国价格协会(学会)经历了成立、改制、脱钩、新兴多个阶段,也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欣欣向荣的全过程。回顾以往,展望未来,我们深切地感到:中国价格协会因为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而建立,也正在随着中国深化改革开放而发展。
中国价格学会成立
1977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物价总局。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国策,1979年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拉开了价格调整和改革序幕。价格体系如何理顺?价格体制如何改革?价格改革的模式和目标是什么?用什么经济理论指导价格改革?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政策上加以探讨。但新设立的国家物价总局仍然隶属于国家计委领导,全国没有一个机构能够把价格问题研究机构和人员组织起来。国家物价总局的领导直接推动成立中国价格学会。 1980年夏,国家物价总局局长刘卓甫、副总局长崔光、季龙、 成致平等同志发起成立中国价格学会,并于1980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价格学会成立大会。学会聘请经济学界和价格学界的知名人士于光远、孙冶方、刘明夫、刘岱峰、许涤新、季龙、骆耕漠、张翼飞、段云、廖诗权为顾问。第一届理事会推选出理事88人,常务理事21人,薛暮桥为名誉会长,刘卓甫为会长,李更新、彭城为副会长,秘书长为王振之。后又增补胡邦定为副会长。 1985年12月,中国价格学会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了二届一次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价格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会的领导成员是:名誉会长薛暮桥,会长刘卓甫,副会长成致平、胡邦定、张卓元、黄达,秘书长王振之。 1991年1月16日至17日,中国价格学会在北京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99人,特邀理事16人。会长刘卓甫,副会长成致平、胡邦定、黄达、张卓元、王兴家、王振之。秘书长为沙训教。以后又增补朱德惠为副会长。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并通过了《中国价格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会领导成员。薛暮桥仍为名誉会长,于光远等15人为顾问,马凯等28人为常务理事。第三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99人,特邀理事16人。会长刘卓甫,副会长成致平、胡邦定、黄达、张卓元、王兴家、王振之。秘书长沙训教。以后又增补朱德惠为副会长。 1993年,会长刘卓甫逝世后,副会长成致平接任会长。1995年,中国价格学会召开了第四届一次理事会,257位同志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17位特邀理事,40位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会上还成立了新的领导机构,通过了新的《中国价格学会章程》。中国价格学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会长:成致平。副会长:胡邦定、黄达、张卓元、王兴家、陈德贵、邹向群、王永治。秘书长:侯嘉。 中国价格学会是研究价格理论和价格政策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其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社会主义价格理论和国内外物价工作制度、管理体制、价格体系等,以提高我国价格理论和物价工作水平,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中国价格学会接受国家物价局(总局)的业务指导。 至1997年中国价格学会下设14个分会:农产品价格分会;轻工价格分会;生产资料成本价格分会;价格监督检查分会;商业价格分会;纺织价格分会;建材价格分会;冶金价格分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会;收费研究分会;高等学校物价教学专业委员会;中专学校价格教学专业委员会;国外价格专业委员会;交通运输分会。 中国价格协会作为学术性团体,汇集了国家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国家机关经济与价格领域的顶级人才,加入中国价格学会的人员都是国务院相关部门司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家研究机构的负责人,高校的教授等,国家物价总局(局)正司级以上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局长。 我1985年从地方调到国家物价局综合司任副司长,都没有资格进入中国价格学会,当时被国家物价局派到财政部组织的“中国经济杠杆研究会”任常务干事,研究会主要由财政、计委、经委、税务、物价、银行、劳动工资、统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这些人有不少是中国价格学会的成员,我只是间接与当时的价格学会人员交往。 中国价格学会主要对价格改革的理论政策、模式方向、利弊风险、体制体系、方法步骤、国计民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持久的研究,为国务院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国务院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智囊和参谋。这一期间的成果主要有: 召开大型研讨会,集思广益。1982年常州会议、1985年中山会议、1988年十堰会议、1991年北京会议等等,对价格改革的时机,商品、价格、价值与供求的关系,价格模式,价格体系改革的步伐与稳定物价方针,价格改革与工资的关系,价格与财政的关系,价格改革调放方针,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农产品价格,工农产品剪刀差,粮食价格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关于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的关系,关于价格改革的地位和实质,关于土地价格,关于住房价格的标准,关于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等经济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及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视。 为了配合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中国价格学会与广东省价格学会、深圳市价格学会及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部一起,于1996年开始就《香港回归祖国后,内地与香港经济关系中的价格问题研究》课题进行合作研究。这一课题研究成果,受到领导同志的重视,朱镕基同志两次作了批示,国家计委陈锦华主任等几位领导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同志都作了批示,国家计委副主任马凯同志批示说:“报告提出了诸多值得重视认真研究的问题”。甘子玉同志和马凯同志都要求计委有关司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政策。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为此做了专门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报告给朱镕基同志。 中国价格学会设立研究课题:《我国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衔接问题》《关于丝绸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的研究》《完善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价格对策研究》《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研究》。均顺利完成,取得较好效果。 创办《价格理论与实践》月刊。1984年与南开大学合作创办了《价格理论与实践》月刊。由国家计委主办、中国价格学会承办的价格领域的权威性期刊,继在1996年被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和“全国核心期刊物价类第一名”之后,1997年继续保持价格理论与政策研究方面的领先优势。该刊贯彻中央精神,配合国家的重大改革举措和经济形势,为物价系统的中心工作服务,组织了一批高质量的稿件,还出版了收费管理问题专刊、医药价格专刊及河南安阳价格专刊等,从而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政策导向和理论导向的作用。 编纂价格史书。中国价格学会组织了二十几位从事物价工作几十年的老同志,通力合作,撰写一部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物价工作全貌及发展过程的较大型史书,书名定为《中国物价五十年》,1998年出版。 创办“薛暮桥价格研究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于1997年启动。中国价格学会聘请了 20位资深专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田纪云副委员长和陈锦华主任担任评委会的名誉主任。首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于1998年揭晓。这是价格研究领域的一件盛事,新闻界都进行了报道。 中国价格学会的成立就是为国务院及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的。其不仅靠自身的工作成果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价格学会大多数成员都是政府机关及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在中国价格学会这个平台上相互交流切磋,各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将直接影响政府领导人员的价格决策。1981年为理顺价格体系,国务院组织力量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价格水平、成本等资料调查,并设计千阶投入产出模型,运用国内最先进的计算机进行“理论价格测算”,价格协会的许多人员就参与过这项工作。
中国价格学会更名为中国价格协会
成立20年的中国价格学会之所以要进行改制更名,是适应新形势,主动开拓创新的改革之举。中国价格学会成立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价格理论方面的研究以及一些相关工作。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价格学会作为一个纯学术团体,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方面,价格理论研究的任务比改革初期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大量新的工作,如咨询、协调、信息、培训、宣传等等,还有许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的工作,都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完成。中国价格学会改制更名为中国价格协会是形势的需要,是改革的必然。 2000年11月,中国价格学会第五届理事会暨中国价格协会成立大会在江苏无锡召开。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同志在会上发表书面讲话,他在肯定中国价格学会在过去工作中的成绩,祝贺中国价格协会成立之后,特别强调,价格协会的工作是整个价格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价格协会在今后价格工作中的作用。 更名后的中国价格协会组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由原中国价格学会会长成致平同志担任,副会长为:陈德贵、王兴家、王永治、张卓元、张家仁、邹向群、陈峻、曾安平、蒋善利、王国棟、侯嘉。会上成致平同志指出:今后价格协会一方面要在过去学会的职能上继续努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开拓为政府、为企业、为社会服务的内容。中国价格协会不仅要继续当好政府的智囊和参谋,更要当好政府价格事务工作的助手,企业价格决策的帮手。 中国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价格协会名誉会长陈锦华同志为会议题词“做好价格调控与监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同志的委托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有中国价格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成致平、协会顾问陈先、胡邦定、黄达、罗植龄、高铁生、白和金,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韩永文等领导,中国价格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及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等共计260余人。 中国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由358名理事组成。会长为王永治,副会长:王国楝、邹向群、张书田、陈峻、徐家树、曾安平、蒋善利、韩慧芳、戴厚良、戴冠来;柴晓钟等143名同志为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聘请陈锦华、成致平同志为中国价格协会名誉会长;聘请马凯等31人为协会顾问;聘请伍世安等11人为协会名誉副会长;聘请沙训教等15人为协会名誉常务理事;聘请马松等137人为协会名誉理事。2009年后增补李镭、董连国为副会长,董连国兼秘书长。2015年5月,王永治会长因故辞职。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批准,由副会长陈峻接任会长。 中国价格协会由2001年更名到2015年与政府行政机关脱钩的十四年间,工作成果主要有: 继续发挥智力优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围绕价格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其中重大的研究课题完成了14项,这些课题中,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对价格传导机制的研究,对粮价改革的研究,对药品价格、天然气价格和化肥价格改革的研究,对价格改革历史进程的研究,对“十一五”时期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基本思路的研究等等。这些课题的质量都获得有关方面的认可,国务院领导对协会的多份课题报告也给予肯定。 中国价格协会从2007年起直至2014年,坚持不懈对农产品价格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就我国种粮补贴、粮食目标价格、粮食目标价保险试点、蔬菜市场价格波动成因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以大量数据和实践经验为依据,提出许多政策建议,取得多项研究成果。 做好会员的服务。中国价格协会网站、《中国价格协会通讯》《专家参阅价格资料》及《价格监督检查分会通讯》《能源和供水价格研究》《能源市场价格行情》《中国医药价格快讯》《价格鉴证评估工作通讯》《冶金价格协会通讯》等内刊资料,为企事业会员单位、价格专家提供了价格信息和参阅资料。制定下发了《中国价格协会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价格协会企事业会员单位价格自律倡议书》。把价格诚信建设与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年活动,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促进。相继推出了“明码标价一条街(示范店)”“明码实价示范街(店)”“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了价格诚信活动的内容。 首创中国价格论坛形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关心指导下,和河北省物价局、价格协会、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首届价格论坛。之后,又与广东、湖南物价局、价格协会成功举办全国价格论坛。三次价格论坛均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发改委领导、著名专家学者、三地省政府主管领导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与价格协会负责同志参加。对发挥价格杠杆在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改革、促进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入研讨。成为交流思想开拓创新的平台,取得较好效果。 继续开展薛暮桥价格研究奖评选。在第四、五、六届评选中,都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及许多经济学家的关心、支持。三届评选活动共评出获奖著作18部,获奖论文178篇。 承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发挥助手作用。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对一些社会热点价格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从2002年起,协会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圆满地完成了价格鉴证师注册、考试,以及教材的修改、发行、命题、阅卷、考前培训等各项任务。协会先后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价检司等单位,每年组织多次专业性的会议和培训班,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价会、听证会、价格评审会和若干专题研讨会。对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换发了“价格监督检查证”,对成本调查人员发放了“成本监审证”,同时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仅 2014年就完成了全国价格鉴证师注册5253人,其中初次注册254人,再次注册4442人、注册变更事项557人。及时为2871人换发了《价格行政执法证》。继续做好专家服务工作,第四届委员会聘请专家增加到111名,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此外还承担了公布国内原油基准价和对全国价格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知识竞赛的评选和编辑出书等工作。制作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五周年电视宣传片。协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联合编发的《专家参阅价格资料》,以及协会秘书处编印的《中国价格协会通讯》在阐述价格政策,提供价格信息,交流经验等方面也起了有益作用。 推动价格专业人员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经过价格协会4年的努力,2015年3月,人社部等单位发文,将价格专业人员与统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一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价格专业人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志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的确立,价格专业人员地位和作用在企业必将不断增强。也为中国价格协会确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奠定了基础。
脱钩后的中国价格协会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指出: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迅速,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创新发展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制定本方案。 《方案》规定脱钩的任务是:
-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
- 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
- 资产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原则上应实现办公场所独立。
- 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 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的关系归口分别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外事工作由住所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按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
中国价格协会在脱钩之前,各方面高度依赖国家发展改革委。顺理成章地成为全国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个实行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经中央国务院脱钩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11月,中国价格协会列入全国首批脱钩试点单位。经过复杂的前期工作,2016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出《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发改人事【2016】606号)。3月25日民政部核准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方案(民函【2016】92号),涉及主管部门分离、职能分离、财务资产分离、房屋使用分离、人员分离、分会分离、党建关系分离、外事管理分离、所办刊物分离等九个方面。在人员分离、财务资产分离、房屋使用分离的方案制定中,思想工作、审计工作量大事多,单财务资产分离工作前后就工作了6个月,为此审计部门在协会工作了近3个月。在此基础上,协会组织人员起草了八个分离方案,一个维持现状的方案,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后报出。 2016年12月17日,中央国务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下达《关于中国价格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批复》(联组办【2016】58号),要求在2017年2月完成脱钩实施方案。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上报《中国价格协会脱钩任务完成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取消与中国价格协会业务主管关系的通知》,标志着中国价格协会作为第一批与政府机关脱钩试点单位,正式与政府机关脱钩,党组织关系整建制地转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工作地点搬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大楼。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民政部也核准了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国价格协会成为《脱钩方案》要求的“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这次价格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是一次重大的改革。虽属被动,但也给价格协会发展新的生机,迫使协会进行脱胎换骨改造,按照《中国价格协会》规定,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创新协会管理体制机制。 脱钩前,价格协会没有一名正式职工。按照脱钩后新的管理规定,价格协会在人员聘用、分会规程、人事、财务、分配、业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后,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均完成了法定的审批程序,成为价格协会工作和活动的依据。这些规章制度主要有:《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国价格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中国价格协会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代表(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工作规则》《机构设置、职能及人员编制的规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和审批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和保密制度》以及《协会职员基本工资、年度效益工资和创收项目效益分配管理规定》《职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职工医疗费用管理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工作经费、劳务费核发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都很细致、操作性强,使协会内上至领导、下到员工,都将各自的责权利活动统一在“组织、制度和程序”的基础上。遇到矛盾和不明的问题先查规定,有规定的,一律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如果现有规定不适应新情况时,也由职能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经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调整,没有调整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这样有效地防止协会工作因人而异出现大的偏差。 “法人治理”就是“制度治理”。价格协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后,按照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基本没有政策、制度、程序障碍。 脱钩后至2019年上半年,协会秘书处内设办公室、财务人事部、会员部、政府事务部,培训部。另有13个分支(代表)机构,两个杂志社,一个编辑部。会员单位约1500个。个人会员超过3000人,聘请专家约400人。党支部党员6名。有驻会会长、副会长6人。 2019年,价格协会分支(代表)机构为:1、中国价格协会冶金价格分会;2、中国价格协会高等院校价格理论与教学研究会;3、中国价格协会“薛暮桥”价格研究奖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4、中国价格协会价格监督检查分会;5、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委员会、价格信用评价委员会);6、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7、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8、中国价格协会旅游价格专业委员会;9、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10、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11、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12、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13、中国价格协会湖南代表处。 其他机构有:1、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实体);2、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杂志社(实体);3、《中国物价年鉴》编委会(编辑部)。 2019年,价格协会全部工作人员65人,其中聘用34人,挂职2人,单位派遣和返聘人员29人。 按照《中国价格协会章程》,经国家机关工委批准,2019年7月4日,中国价格协会在北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价格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为:吕明良;副会长有:王海涛、倪弘、屈秀丽、许光建、蒋锡培、徐浩宇、吴相君、王国华、朱晋平、冯来法、李杰、王华、曹海东。秘书长:王海涛(兼)。 脱钩后的中国价格协会延续了原有的工作内容,在“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司法”方面开展了多项工作。特别是换届以后,各方面工作都上了新台阶。 至2025年下设机构有: 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会员部、政府事务部、培训部、《中国物价年鉴》编辑部、价格鉴证评估专业技术评审部、考试管理部、理论政策研究部、大数据开发部、课题管理办公室、中国价格协会团体标准管理部。 分支机构有: 中国价格协会冶金价格分会、中国价格协会价监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高校价格理论与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机电和线缆分会、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分会、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分会、中国价格协会债权债务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高端品牌暨奢侈品行业分会、中国价格协会数据价格专业委员会、中国价格协会高等财经院校体育分会、中国价格协会“双碳”价格分会。 代表机构有: 中国价格协会贵州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内蒙古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云南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甘肃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湖北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四川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江西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黑龙江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重庆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西藏代表处、中国价格协会浙江代表处。 实体机构有: 《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 脱钩后中国价格协会的主要工作成果:
- 继续开展价格鉴证师职业水平认定。
- 接受政府和企业委托进行价格课题研究。在输配电价改革、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制度、居民用电价格机制、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指数编制机制、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涉企收费监管规则、互联网平台收费行为监管规则、能源转型与价格政策等多渠道、多方位取得成效。
- 开展文物艺术品、数据资产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认定和职业教育。
- 开展第七届、第八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评选。继续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及许多经济学家的关心、支持。
- 进一步完善工作要求和程序,2025年被民政部门评比为“4A级社团组织”。
- 组织专家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史》。
因改革生、随改革兴,展望未来、愿景可期
中国价格协会是我国经济和价格改革的产物,其社会定位就是为价格决策者提供智力支持。在早期主要是作为国务院及价格主管部门的智囊和参谋,更名为中国价格协会后,吸收的新会员也主要是中央大企业集团,为中央大企业集团服务成为价格协会的重要工作。脱钩后,会员发生很大变化,行政事业机构退出,大企业集团显著减少,众多小微企业成为协会会员的主体。中国价格协会用了十年的时间适应新的形势和环境,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体上看,中国价格协会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影响较小,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25年,在脱钩十年之后,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又发文指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中国价格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这种回归为中国价格协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2015年脱钩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价格协会给予很大的支持,虽然没有钱、没有人、没有办公房,也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的业务,但将发改委管理的“价格鉴证师”以及刚刚列入《国家职业大典》价格专业人员(价格师)的相关工作明文移交给中国价格协会,并写于《中国价格协会章程》。这为中国价格协会找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中国价格协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中国价格协会的社会地位就是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价格决策支持服务。现在政府机构管理的价格不到3%,所属的事业和研究机构众多,并不再需要价格协会的服务。97%以上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放开后由经营者在市场自行定价。市场的核心是价格。目前市场经营者约有2亿多个,中小企业也有3000多万个,需要大量的具有一定价格知识和定价能力的价格专业人员。据机械行业反映就需要100万人,商业系统也需要200万人以上。这些人都需要获得知识更新,提高工作能力,更需要得到社会认可,这正是中国价格协会职能所在。“授之与鱼不如授之与渔。”与其给企业提供价格咨询,不如给企业培训价格专业人员。目前社会上约有会计师500余万人。价格师的社会需求将远超此数。目前经过文物艺术品分会、数据分会培训考试,由协会颁发的分行业“价格师职业水平证书”只有数百份。价格专业人员的发展空间巨大,可以纳入协会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 中国价格协会因改革生、随改革兴,展望未来、愿景可期。在此纪念中国价格协会成立45周年之际,衷心祝愿中国价格协会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本篇成文于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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